一、应聘入职
一、报到
1.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配合长规院完成背景调查流程,确保符合入职要求。
2.报到时需向长规院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:离职证明、身份证、证件照、银行卡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、各类职称技术等级证书或注册证书、社保证明等。为了保障员工个人资料的准确,当员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,需要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职能部门。
3.员工应按照长规院要求办理入职手续,并签订劳动合同。不能按照长规院要求提供入职资料及按时报到的,长规院有权拒绝接受员工入职。员工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完整、真实、合法和有效,否则视为严重违反长规院的规章制度,长规院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,并不作任何补偿。每位新入职员工都应尽快熟悉工作环境,了解部门和岗位情况、业务流程等。
二、试用期
根据岗位和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,试用期为一至六个月,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。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三日提出离职申请,也必须依照长规院的离职流程办理手续。每位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都需完成长规院安排的入职培训及考核。
二、劳动合同管理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规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集团公司”)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实际制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。
2、劳动合同管理的相关问题见《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中铁长规人力〔2022〕53号)。
三、 假期与考勤
一、休假
1.长规院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,员工享受年休假、婚(丧)假、事假、病假、产假、工伤假及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假期。
2、休假的相关问题见《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》(中铁长规人力〔2022〕55号)。
二、考勤
1. 长规院执行标准工时制,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,工作时间为:上午:8:30-12:00,下午:14:00-17:30。
2. 考勤管理的相关问题见《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管理办法》(中铁长规人力〔2024〕18号)。
四、 聘用管理
1、聘用原则
●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,每年一次。
2、聘用程序
●本科毕业生培养期满一年后,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初级技术职称。
●硕士毕业生可直接定为初级职称;博士毕业生可认定为中级职称;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后,可认定初级职称。
●其它各系列专业技术专业人员,根据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、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文件要求,在系统内参与职称评审、认定以及聘任工作。●行政职务的聘任,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。
3、离职:
1. 员工离职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解除、终止等相关条款。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提前三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,转正后员工应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,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。
2. 离职的相关问题见《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管理办法》(中铁长规人力〔2024〕18号)。
五、薪酬与福利
1.长规院薪酬实行分类管理,按照人员类别,结合岗位特点实行不同的薪酬制度,包括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、岗位薪点工资制度、岗位协议工资制度,员工按照制度规定享有薪酬待遇。
2.长规院按照不同层级建立绩效考核体系,推行全员绩效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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